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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
09-23
《伯力审判材料》:中国媒体严重失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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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伯力审判材料》:中国媒体严重失职!

 

就在东北三省档案馆发现侵华日军“731细菌部队罪证文书之后,受媒体报道的启发,又有一些类似的发现从我国各地传来。诸如,黑龙江发现了特别移送受害人线索;吉林发现了日本细菌部队遗弃的器具。南方某省发现了日军使用的小册子、地图等。这些大多为日军秘密细菌战之遗存,与档案馆发现的日文文书一样,同属战后公开披露的原始罪证,是揭发和控诉战时日本犯有灭绝人性罪的有力武器,将这些不为人知的罪证找出来,公诸于众,有助于印证历史,教育民众,是件大好事,可喜可贺。媒体称它们的面世为发现似不为过。但是,我们也发现,并非所有上了报纸的罪证发现新闻,报道的都是罪证的发现。例如多家媒体对《前日本陆军军人因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被控案审判材料》(以下简称《伯力审判材料》)一书的报道,将此书藏本的面世,统统说成日军罪证在中国的首次发现惊人发现,就是典型一例。经过认真地调查和分析,我们不敢苟同媒体的罪证发现说,特提出质疑如下。
  
  大凡新闻报道范畴内的发现级事物不外有三种类型。一是史无前例型,如门捷列夫发现化学元素周期表;居里夫人发现元素。二是失而复得型,如保利集团在境外发现圆明园建筑装饰四兽头;湖南里耶镇古井出土秦竹简文书等。三是藏未著录型,如故纸堆里发现名人佚文、画稿;博物馆藏品仓库中发现商周文物等。除此之外,大概就算不上发现了,至少算不上新闻意义上的发现”.
  
  对比之下,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藏本的面世算不算新闻意义上的发现级呢?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。
  
  第一、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纯属新中国进口图书。该书出版于伯力审判后的1950年,由前苏联外文书籍出版局印刷发行。当时,新中国已经成立,中苏两国尽管建交时间不长,但两国之间的政治、经济与文化往来,已经全面展开。现在年龄60岁以上的老知识分子都还记得,解放初期,前苏联为我国第一大图书进口国,今天我国图书馆藏中的许多翻译作品,其俄文原著大多是那时从前苏联进口的。前苏联当局于1949年底完成伯力审判,随即向世界公开了本次审判的过程与结果。该书除俄文和中文版外还有英文、日文等多种版本发行于世,当时苏方向我推销该书,以及我国需要进口该书,都在情理之中。估计该书进入中国的时间早不过1950年末,迟不过1956年。有媒体称,在发现的一藏本上加盖了售书章,印有东北书店的字样。这说明,此书不是经由海关零星流入我国的,必是由国家经贸部门组织购入的大宗进口书籍之一。目前、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承担我国图书进出口业务,其前身是中国国际书店,因此,《前日本陆军被控案审判材料》一书,有可能是中国国际书店组织进口,再通过国营书店网络,销售到国内各地的。文革以前我国进口的前苏联图书种类繁多,数以千万种、册。距今既不隔亦非换代,谈何发现之有?
  
  第二、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在中国有广泛收藏。到目前为止,对此书的个人收藏发现,媒体共披露了7桩,计有:
  
  2002520日中新社吉林分社报道的吉林市大红本;
  
  2002613日《新消息报》报道的宁夏石嘴山市魏氏原购本;
  
  2002822日新华网报道的河南新乡县张氏藏本;
  
  2003319日《无锡日报》《扬子晚报》报道的无锡惠山区藏本(成都转让);
  
  200310月报道的襄阳县档案馆藏李氏捐赠本;
  
  200432日中新网转载《时代商报》报道的本溪满族自治县付氏藏本;
  
  2004616新华网报道的山东省沂南县张氏藏本;
  
  据宁夏本收藏人透露,50年代我国的县级新华书店曾公开发售过此书,至少在辽宁省是如此。如此说无误,就排除了此书内部发行的可能。另外,还表明此书当年的发售量相当可观。如果以每一书店售出2—5册计,当时我国302000多个市县,其总发售量达到3000-10000册并非不可能。还记得1961年暑期,笔者在黑龙江某县城读小学5年级时,去城郊一同学家聚会,就曾在他家的杂品箱里翻检到此书,由于书中所录战犯罪行惨绝人寰,闻所未闻,所以事过40年仍不敢忘却。据此可以判断,此书的民间收藏远不止以上7册,今后还会有更多藏本公诸于世。
  
  事实上,此书存世最多的还在公共收藏部分,从理论上讲,凡是1950年既已存在的图书馆、图书室、资料室,都有可能收藏此书。诸如县级以上图书馆;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的图书馆、室;县、团级以上党政军机关的资料室等。据笔者所知,黑龙江省档案馆就收藏有此书,而且不止一本。保守估计,我国存世的公共收藏本不会少于百册。众所周知,当国家还拥有一定数量的公共收藏时,再称任何与之相同的民间藏本为珍本孤本显然不合适。当然,公开这样的民间收藏,也就不能算作新闻发现了。
  
  第三、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重印在前,发现在后。据笔者所知,早在形形色色的发现问世之前,我国就已经有了此书的重印本。重印本书名《伯力审判—12名前日本细菌战犯自供词》;全书38万字、493页,19971月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。书号ISBN 7-206-02617,印数1—3,100册。在出版说明内容提要栏中,编者明确指出:本书根据前苏联1950年外国文书籍出版局《前日本陆军军人因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被控案审判材料》重印------“本书是首次在我国正式出版。------这是一本保持原有风貌的历史审判材料’”。新书在东北三省的书市上留存时间很长,笔者案上的一本就购于1999年底,哈尔滨市路边的书摊上。这一时间比国内媒体对第一例原版书的发现报道早了两年半,比最近一例发现报道早了差不多4年整。很显然,在供词再度公开出版许多年,全国新增3100位此书收藏者的情况下,新闻媒体还在接连报道各地收藏供词惊人发现,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,不能不说这是我国传媒界一起罕见的低级失误。
  
  综上所述,不难看出我国媒体已披露的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,一不属于破天荒披露的首藏本;二不是劫后失而复得的珍、孤本;三不是遭前人尘封,再被今人识破的埋没本。而是一本由新中国进口,被新中国收藏,在新中国重印了的现代版书籍。因此,新闻媒体没有任何理由将这样一本书的收藏,报道为新中国境内的重大发现惊人发现乃至于首次发现。调查表明,媒体围绕此书所作的发现新闻报道,严重失实,是非常错误的。
  
  既然一则报道失误的新闻,能够传播几年无人纠正,且牵连到7省多家知名媒体。人们不禁要问,我们的媒体怎么了?我们的舆论监管、我们的学术界又------?其实,这个问题不难回答,答案就在那些失误的报道之中。某新闻社吉林分社地处省会长春市,附近就有省社科院、吉林大学两大学术机构,向来以研究日本侵华史和满州国史而见长,那里的专家不会不知道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中文版及其重印本。想必是该新闻社的采编当事人自己不懂,又疏于向史学大家求教,就想当然地投身到了收藏界,仅凭收藏协会某会员:这本书很少见,有价值,有意义的鉴定,就编发出发现《伯力审判材料》的新闻,首开全国对此书发现报道之先河。可见问题出在新闻从业人员的无知轻率上。恐怕与老新闻过多离岗,有关方面对新闻工作人员录用、选任监管不利,专业干部高职低能现象有关。
  
  还必须承认,几家媒体依赖的专家也有问题,是他们误导了新闻采编人员。如河南某大学历史系一副教授误导了新华网,称此书:是首次发现的审判侵华日军使用细菌武器的原始材料;襄樊市某档案馆负责人则误导了南方网,称:这是全国首次发现详实记载有关日军准备和使用生化武器的文本;是未具名的有关专家误导了《无锡日报》,指出:该书在国内还很罕见,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和馆藏价值”------。实际上,他们都不是研究审判日本细菌战犯方面的专家,他们之所以肯亮相媒体。大概出于三方面原因,第一、对侵华日军细菌战罪行的义愤。第二、不了解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在中国的发行与重印。第三、不得不说的高职低能因素。
  
  事到如今。学术界中的资深学者还没有人出面评价发现说。那么,是不是意味着他们赞同了发现说呢?其实不然。学术界中的资深学者大多六旬开外,他们之中凡是了解伯力审判的人,则无一不知道情报的最终来源是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。即便数十年后再见到此书,他们也绝不会感到惊讶。面对发现说他们之所以缄默不语,大概嫌发现说错得过于浅白,不屑于与之理论罢了。
  
  追讨侵华日军细菌战罪责是一项特殊的政治斗争,我们面对的不仅是一群残害人类又不肯认账的日本右翼,同时还有受法西斯毒化教育多年的广大日本民众。因此,我们的控诉与宣传必须做到证据确凿、万无一失。任何与事实有出入的宣传非但不能打击日本右翼,伸张我民族大义。反倒会授人以柄,陷我于被动。
  
 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,侵华日军在我国悍然发动细菌战,不只对中国犯有灭绝人性罪 ,而且也是对整个人类道义的挑战 。中国作为日本细菌战的主要受害国,有责任全面、彻底地揭露侵华日军的细菌战罪行,把战时日本军政当局推上审判台,以维护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尊严。由于历史的原因,中国政府未能完整地承担起这一责任,由前苏联单方面对日本细菌战犯进行了审判。但是,新中国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。建国后,我们曾经适时地进口、发售和重印《伯力审判材料》就是一项基本的证明。发现说无视这样一些史实,表面看来似乎在警醒世人,勿忘国耻。 而实际上却抹杀了半个多世纪以来,我国官方和民间为追讨侵华日军细菌战罪行所作的努力,政治上有害无益。《伯力审判材料》一书发现说合该休矣!

 

来源:豆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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